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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政厅公开征集遴选养老服务专家,组建养老服务工作专家库

📅 2026-08-18 👁 阅读 22 ✎ 寻疗科技

发文机关:河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26年8月18日

文号:冀民函〔2026〕XX号

河北日报讯(记者高珊)为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养老服务领域中的智库作用,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近日,河北省民政厅发布公告,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遴选养老服务专家,拟组建养老服务工作专家库。

本次征集范围面向河北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及养老服务机构中从事养老服务相关理论政策研究和实务工作人员。

一、征集领域

本次征集遴选养老服务专家的领域涵盖以下多个方面:

1. 养老服务政策研究:从事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发展规划等研究工作的专家;

2. 医疗卫生与健康养生:从事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3. 养老服务管理:从事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服务质量评价等工作的专家;

4. 智慧养老与科技应用:从事智慧养老技术研发、智能硬件应用、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的专家;

5. 旅居养老与文化养老:从事旅居养老、老年文化教育、老年旅游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6. 养老金融与保险:从事养老金融产品设计、长期护理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7. 老年社会工作与心理服务:从事老年社会工作、老年心理健康、老年法律援助等相关工作的专家;

8. 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从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养老服务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 熟悉养老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行业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 从事养老服务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5. 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专家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

6. 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养老服务相关咨询、评审、评估、论证等活动,客观公正地提出专业意见。

三、专家职责

入选河北省养老服务工作专家库的专家,将履行以下职责:

1. 参与河北省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起草、论证和评估工作;

2. 参与养老服务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咨询、评审和验收工作;

3. 参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化建设试点等工作;

4. 参与养老服务相关课题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训等活动;

5. 为河北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

6. 完成河北省民政厅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方式与程序

本次征集遴选采取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河北省养老服务专家申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河北省民政厅。

申报材料包括:

1. 《河北省养老服务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

2.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 主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著作、项目证明等);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河北省民政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选专家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养老服务工作专家库的建立,将为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对推动河北省养老服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河北日报

原文链接:http://m.toutiao.com/group/7675197308832727571/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河北日报,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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